联系我们
联系我们当前位置: 首页 > 联系我们

地产公司怎么重组债务

商业类型:求购商
所属领域:电子技术
公司性质:上市公司
公司规模:1-49人
公司地区:山东
联系电话:17612131526-第102
法人代表:
公司网站:zbdajy.com/zcbb1f13c/Index.html
移动电话:17612131526-第102
邮编:224920
传真:
Email:
公司地址:中国大陆(上海闵行区)
描述:

一、地产公司破产债务赔偿顺序

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、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》(以下简称《批复》)等。按照现行规定,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债权清偿顺序如下: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;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的消费购房人请求权;建设工程价款请求权;物权担保债权;工资等劳动债权;所欠税款及部分劳动债权;普通债权。对于被拆迁人权利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告登记权利的顺位,并无规则可循。

二、什么是破产重整?

“破产重整”是一个法律词汇。
说实在的,中国人都很陌生。真正意义上符合市场经济的企业破产法,大陆在2007年6月1日才开始实施。
以至于到了现在,中国老百姓一听到“破产”二字,还是会很恐慌:这家企业要完蛋了,欠账要瞎了!
再听到“破产+重整”,更着急:这重整不就是换人吗?旧股东欠我的房子和债,是不是黄了?
我们先来了解什么是破产重整。
重整,其实叫作“公司更生”更加好理解。我国破产法中定义的重整,就是公司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之后,企业重新获得经营能力,走上运营新轨道。
简易来说,就是企业由于经营问题,资不抵债时,管理层或者债权人为了让企业还能运营下去,就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。法院批准,原来的债权人就暂时不能向破产企业要债。企业需要向债权人拿出一套重整方案,才能延期归还债务等。
以房地产破产重整为例:
债权人(债主,如业主、施工方、投资方等)或债务人(欠钱的开发商),都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。即是说,就是欠债的或者被欠债的只要符合破产法规定,都可以提出破产重整。
破产重整其实就是在法律框架内,建立一个债务清偿体系,一方面拯救企业,一方面清偿债务。具体实施可分为四步走:
1. 债务、资产评估:
律所入驻,梳理开发商的债务关系,核算评估资产,协助制定重整计划。
2.制定重整计划:
债务人(开发商)或者其管理团队,要拿出一套重组方案,其中要理清债权,写清楚如何重新调整,如何补偿债主,怎样执行,谁来监督等。
即是说,要算算欠谁的钱,打算怎么还。所以在重整计划之前,很重要的一项就是申报债权,业主最近填的申报单,即是这个作用。
3.批准重整计划:
召开债权人会议,表决同意计划。如果部分表决组不同意,可以再表决一次,如果还不通过,就申请法院来裁决或批准。这里面涉及到各方的沟通和利益协调。比较麻烦。
4.执行重整计划:
债务人执行计划。当然,在漂亮之都重整中,这个执行应该受到政府的进一步监管,避免重整后的资产再出乱子。
当然,如果重整不成功,开发商也可能走入最后的破产清算,这也是所有人不愿意看到的。
重整就意味着公司原有股东需要出让部分,甚至全部的股权给债权人,从而债权人成为重组后新公司的(主要)股东。这里面,会有一些冲突需要解决,也事关重整计划是否能通过:
冲突一:谁的债务优先保证
在破产重整过程中,涉及原有股东、新旧股东、新股东之间繁琐的利益关系、冲突,以及股东、高级债权人、普通债权人、企业管理层、员工、政府,谁的债务优先偿还。
冲突二:旧股东愿不愿意出让,债权人能拿多少
即使破产,原来股东肯定希望保留企业所有权,债权人则恨不得重整后拿走100%的股权,补偿自己的损失。
冲突三:资产的价值评估
对于债务人来说,资产重新评估,原有资产评估价值越高,越能抵债,给自己留条后路,但这显然不符合债权人的利益。
冲突四:多股东,繁琐债权的重组
破产重整是一种救济手段,对债权人如此,对债务人同样如此。尤其是多个股东都是债务人,每个股东都想自己承担最少的债务,每个债权人都想自己优先得到补偿。
只有解决好这四个冲突,重整计划才有希望。
当然,在重整中,如果开发商手里还有优质资产,可能还会出现新的进入者,一方面收购债务,另一方面重新注资。

三、股东利益受损怎么办

四、地产公司破产债务赔偿顺序

1、签订房屋产权调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的支付房屋请求权;

2、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;

3、银行抵押权以及经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购房人请求权,按登记先后顺序就抵押物或特定物受偿。在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不能从破产企业无担保财产中得到清偿时,可以从抵押物变价款中分出一定比例优先受偿;

4、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;

5、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请求权、消费购房人支付的定金本金(设定优先受偿上限或比例)、劳动债权(包括职工的工资和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费用,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职工的补偿金);

6、所欠税款及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;

7、普通破产债权。

一、公司破产条件:

1、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;

2、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,提出清偿要求的、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;

3、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,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。

二、公司的破产程序是:

1、向法院申请破产;

2、成立清算组、及时通知债权人,并在报纸上公告;

3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,制定清算方案报确认;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,依照下列顺序清偿:
(一)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费用,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;
(二)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;
(三)普通破产债权。

《LIUYI SERVICE 债务重组不成功不收费》

Copyright2024LIUYI科技提供